獎助學金介紹及申請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境外生助學金
※欲申請此獎助學金者,請自行尋求校內服務機會。
申請時間 | 第一次申請時間:9月~10月,依公告日期為主。 第二次申請時間:2月~3月,依公告日期為主。 請將申請表格、資料繳交至行政大樓2樓國際暨兩岸教育中心。 |
||||||
申請資格 | 在本校具正式學籍並領有工作證之境外生(包含外籍生、僑生、港澳生,但不包含交換學生、在職生或延畢生),並且未曾受學校申誡(含)以上處分,並符合下列規定之一者,得提出申請: (一)大學部學生每學期至少修習6學分,申請前一學期學業平均成績達70分以上者;入學未滿一學年者,最高學歷之學業總成績換算國內成績總平均達70分以上。 (二)碩士班或博士班,每學期至少修習一門學科,且最近有修習學分之學年學業平均成績達80分以上者;入學未滿一學期者,最高學歷之學業總成績換算國內總平均達80分以上。 (三)國際專修部及其他學生尚未取得正式課程成績者,得以使用前一學期華語課程成績申請。 |
||||||
申請文件 |
大學部:
|
碩博士班:
|
|||||
權利與義務 |
權利:
|
義務:
|
實際獲獎名額: 依當年度計劃預算進行調整 |
||||
核給期間及年限 |
|
||||||
助學金之註銷及停發 |
|
||||||
受獎生不得兼領之規定 |
|
||||||
申請表單及相關文件 |
請點擊→申請表單 請點擊→時數填寫表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際生獎學金
申請時間 |
1. 新生: 應在回覆入學意向書時提交獎學金申請。請填妥申請表格並透過電子郵件寄出。 2. 舊生: 應於每年7月31日之前提交獎學金申請。請在申請時繳交所需文件至B103辦公室。 |
||||||
申請資格 | 限在學之國際生皆可申請。若已於臺灣政府機構獲得獎助學金或有參加 NTUNHS與海外大學合作的聯合計畫 (如 國際蒙特梭利碩士專班 ),將不具申請 NTUNHS獎學金資格。 | ||||||
申請文件 |
|
||||||
獎學金金額 |
1. 新生: 1個學年內具資格免除全額學費,包括 所有學費和學分費用。 2. 舊生在年級中排名前 20% : 全額學費減免。 3. 舊生年級中排名前 50%:學費部分減免,學生只需支付新台幣 16,000元。 |
||||||
申請年限 | 同一受獎生受領本助學金之期限, 至多三年 | ||||||
申請表單及相關文件 | 請點擊→中英對照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際生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表格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際生傑出獎學金
申請時間 |
1. 新生: 每年5月至6月開放申請 2. 舊生: 每年6月至 7 月開放申請 (時間以最新公告為主) |
||||||
申請資格 | 具學術成就(例如期刊發表記錄)和品行表現優異的卓越國際學生之新生皆可申請。 | ||||||
申請文件 |
碩士新生:
|
博士新生:
|
碩士/博士舊生:
|
||||
獎學金金額 |
碩士生: 1.一個學年(2個學期)的學費減免50% 2.每月新臺幣$20000的生活津貼。 |
博士班: 1.一個學年(2個學期)的學費減免50%。 |
|||||
申請年限 | 同一受獎生受領本助學金之期限, 至多二年。第一年獲獎者須符合舊生之申請資格後方可申請第二年的獎學金 | ||||||
助學金之註銷及停發 |
1. 獲獎者須抵達臺灣並完成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的註冊程序後,獎學金才會開始提供(具體獲得的時間取決於學校會計流程的進度)。 3.國際學程一、二年級的學生有義務參與研習0學分必修的華語課程,勿無故缺席、遲到、早退。 |
||||||
申請表單及相關文件 | 請點擊→中英對照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國際生傑出獎學金申請要點及申請表格 |
NTUNHS 擁有最終修改、變更、解釋之權利
僑生學習扶助金
此學習扶助金為僑務委員會補助之,旨在為補助清寒僑生(含港澳生),紓解在台就學期間之經濟困難,使其安心向學,故以清寒或需協助之僑生(含港澳生)為優先,獲補助之學生需協助學校辦理招生活動、人才媒合諮詢及生活輔導、就學輔導或就業輔導等相關事務。有意申請此扶助金同學,請於期限內(依照最新公告)備妥相關文件繳交至國際中心。
申請時間 |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日下午5點止 | ||||||
申請資格 | 1.本校在學之港澳僑生。 2.以清寒或需協助學生為優先。 |
||||||
申請文件 |
|
||||||
申請表單 | 請點擊→報名表 |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新生獎學金申請單 (Download)
獎助學金申請時間以最新公告內容為基準